关于接受叶旭东辞去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9月23日高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叶旭东辞去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由高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