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刘庆春辞去高县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6年5月22日高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庆春辞去高县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