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决定
(2025年1月26日高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惠庆东不再担任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付夕辉、袁吉东不再担任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大华不再担任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张声华为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浩文、魏敏为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海军为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