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高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2月27日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洁院长所作的《高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