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2025年1月26日高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和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工作委员会更名为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