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7-10 点击数量: 作者: 来源: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至10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30日,巡察组向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为切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机关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肃的政治责任,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以机关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为整改责任领导,各委室副主任为成员的整改工作专班,负责整改措施的落实督导。

        (二)坚持目标导向,压紧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38个问题,制定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原则细化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委室和责任人。建立“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督查、一月一汇报”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三)注重标本兼治,健全完善机制。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人大机关主责主业结合起来,与人大机关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直面问题和不足,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推动高县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38个问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35个,正在推进整改3个。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如,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不深入,部分机关干部职工、镇人大主席对“四个机关”的内容不知悉。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第一议题”,2025年一季度运用机关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职工例会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8次,常委会领导多次就落实和承办全市“四个机关”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加深对“四个机关”的认识。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及关于“四个机关”建设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研究出台《2025年度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2025年度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表》,明确提出自身建设及“四个机关”建设具体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理论纳入镇人大主席团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如,2023年1月-2024年8月,机关党组召开19次会议,其中7次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我机关收到反馈问题后,赓即进行了全面自查,2025年起在组织召开机关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机关例会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于2月27日,召开机关党组会,组织学习“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及其重要意义。三是印发《中共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机关党组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机关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推动落实。

        2. 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方面

        (3)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如,2021年以来,未按省委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纳入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研究制定《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分月分类开展系统学习。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以来运用机关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职工例会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8次,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政治素养。三是已报送县委组织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纳入2025年县本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县委党校重点专题培训班次教学计划重大培训内容。四是于2025年4月召开高县人大宣传工作暨代表工作会,对机关人大干部、各镇人大主席、人大工作者对人大工作及代表工作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

        (4)贯彻县党代会决策部署不到位。如,2023年在县十五届二次党代会部署的“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全力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履行职能”重点工作中,作为牵头单位,未将工作细化落实到责任单位,未定期会商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谋定工作要点,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将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推进宜宾南部区域中心城市等决策部署推进事项作为2025年度重点监督事项纳入具体工作,制定出台《2025年度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并将要点相关内容细化分解到相应专委、工委,各专委、工委通过召开联席会等方式,明确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定期开展会商研究,修订完善县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对口联系单位分工方案,今年2月,各专委、工委分别召开部门联系会议对本领域人大工作进行研究细化、会商问题,推进工作有效落实。

        (5)加强县镇人大组织建设有差距,存在专委会设置滞后和未落实“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依法不分管政府工作”等问题。

        如,2022年县委《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要求于2022年底完成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直至2024年7月,该项工作才实质性推动。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召开2025年度社建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城环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专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协商,制定出台《高县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高县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高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高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职责》《高县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规则》《高县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职责》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专委工作职责和运行规则,推动工作高效运转。二是及时跟进,主动向县委报告,2025年1月梁仁才同志任社会建设委员会任副主任委员,充实专委班子。三是印发《法律法规汇编》材料,组织镇人大主席团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进行系统学习,按照工作要求,人大主席不分管行政工作。

        3. 在“履行职责使命不充分”方面

        (6)履行人大常委会的参谋助手、督促检查职责不到位,存在预算联网监督运行质效不佳的问题。如,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预警处理机制不健全,仅停留于对财政、税务数据的收集和初步分析,未向监督对象发督办函,也未向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提交分析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预警处理制度(《高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管理系统问题预警处理办法(试行)》),将预警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采取系统分析加人工辅助方式,对财政预算进行详尽系统的分析,形成具有实效性的月度、季度、年度分析报告,为常委会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截至目前,制作《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信息快报》3期,对2024年12月和2025年1-2月预算执行进行分析,并送常委会领导审阅。三是向常委会领导分配系统账号,便于通过预算联网系统监督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实现对预算联网系统工作实时指导监督。四是针对一季度监督系统预警的5个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函,详细了解问题产生原因,并督促整改,后期将进一步加强系统预警的分析研判,对预算执行中的疑似问题调查核实,强化督促监督,提升预算执行质量。

        (7)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三联三促”联系机制有差距。如,经实地和电话访谈9名县人大代表,均不知晓联系本人的县人大常委会成员和本人联系的群众。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三联三促”联系机制,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等专题活动,各镇人大主席团利用代表家站平台组织一季度代表小组活动15次,召集代表和联系群众紧紧围绕民生民本、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面对面开展交流,立足本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二是印发《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的通知》,并要求在12月底前至少联系两次县人大代表,填写《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情况信息收集表》报代表工委汇总。三是印发《关于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联系县人大代表的工作方案》。四是开展了全县的述职评议工作,参与述职的县人大代表88名,镇人大代表335名。

        (8)对代表建议工作培训指导不够、跟踪督办不及时,部分代表建议事前调查不充分,质量不高。如,2023-2024年共有119个建议回复超时。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代表家站、数智人大等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开展《人大代表怎么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这样写》等业务学习,不断强化代表素质提升。二是严格落实《高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办法》和“四办四评”机制,坚持县人大常委会交办、一府一委两院承办、分管县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将议案建议办理纳入目标绩效考评,纳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履职测评,评选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办理质量优秀件,推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于2024年12月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上的121件建议加强审核把关,同时代表建议实现全流程数智化操作运行,实现建议的提交、审核、交办、办理、答复、评价等全流程在线操作,代表可以通过平台随时随地提交建议,办理单位也可以及时接收并进行办理,提高代表建议提交办理质效。

        (9)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力度不够。如,个别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群众记录本、接待群众记录本空白。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一季度已对13个镇全覆盖开展代表家站整改督导,并要求各镇人大6月底前完成47个代表联络站的整改。二是已开通数智人大网络平台,实时记录代表活动情况。要求各镇人大主席团每季度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三是深化“大门常开、代表常在、群众常来、实事常办、活动常态”“五常”机制,深化“三联三促”制度,依托“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围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和民生民本等重点,组织各级代表进家入站,常态化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持继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着力解决和反映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事项。

        4. 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方面

        (10)“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如,2023年5月调整党组成员分工未经机关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并印发《中共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共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决策内容、决策程序。二是2月27日机关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议事决策,掌握了解机关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真正落到实处。三是2025年以来,机关党组会前广泛收集各委室议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11)机关党组主动决策意识不足,向心力、凝聚力有待增强。如,部分干部职工仅关注每周例会,对单位事务不愿建言献策。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并印发《中共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共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决策内容、决策程序。二是党组书记履行抓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牵头研究重大事项,增强机关党组向心力、凝聚力。2025年一季度召开机关党组会3次,会前广泛收集各委室议题,研究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三是印发《关于明确县人大机关干部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各委室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视察调研、服务县人代会、文明值守、“四个机关”活动等工作,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活力。

        (12)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存在机关干部进取意识淡化、人大代表监督管理弱化。如,部分机关干部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缺乏干事创业激情,主动担当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明确县人大机关干部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各委室干部职工岗位职责。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视察调研、服务县人代会、文明值守、建“四个机关”活动等工作,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活力。三是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教育,2025年一季度利用职工会、党员大会开展开展谈心谈话4次,提振精气神。

        5. 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严实”方面

        (13)机关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不足。如,机关党组未落实“每年会同派驻纪检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2次”的工作要求,未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年初计划和工作重点。

        整改情况:一是于3月28日召开机关党组会,会同派驻纪检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研究审定《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利用职工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2月10日在机关职工例会上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高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2月21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在机关四楼会议室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2月24日在机关职工例会上集中学习《求是》杂志理论文章《习近平: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3月3日在机关例会上集中学习《求是》杂志理论文章《习近平: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3月31日开展《学习新<条例>争做遵守纪律的表率》的廉洁党课,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和底线思维。

        (14)作风不够扎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如,各委室开展调研多是陪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主动深入基层调研的次数不多,高质量的成果建议少。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工作制度,2025年以来,各工委(专委)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督导30余次,掌握实际情况,形成工作成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二是机关党组书记定期同党组成员、机关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纠正作风方面问题,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回潮。

        6. 在“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方面

        (15)公车未执行定点维修。如,2023年1月,单位公车在宜宾申蓉四维汽车公司加装炫光自动登车踏板及鼓风机调节器。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完善《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驾驶员管理制度》,明确公务车维修、保养、加油等事项。二是于3月17日组织召开机关公务用车安全和使用管理培训会,对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开展安全管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工作事项培训。三是规范公务用车使用与管理,截止2025年3月底,未收到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反馈问题,自查未发现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中存在问题。

        (16)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如,2023年6月、2024年5月一次性收缴年度工会会费。

        整改情况:一是在2月24日职工会上,组织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让干部职工正确领会文件精神。二是已于2025年1月起,机关工会按月、按工资收入收缴工会会费。

        7. 在“内部管理有待加强”方面

        (17)未按规定悬挂机构牌子。如,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等5个委室均未悬挂综合办事机构、内设机构牌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并印发《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管理制度》,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二是于2月27日在职工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抓好机构编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于2025年3月底前,制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楼层指示牌,明确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

        (18)分工协作统筹不够,各委室各自为政,老同志作用发挥不充分。如,考勤请销假由各委室自行负责,部分老同志工作参与度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印发《高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制定《高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计划》,加强对县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的工作统筹。二是印发《关于明确县人大机关干部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各委室干部职工岗位职责。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视察调研、服务县人代会、文明值守、“四个机关”活动、节假日值班等工作,充分调动老同志工作积极性。

        8. 在“‘三资’管理不到位”方面

        (19)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如,部分资产未登记品牌、型号。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盘点,明确固定资产的管理人、责任人及责任委室。二是清理核实已购资产未转入固定资产情况,将数智人大硬件设备等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账户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三是修订并印发《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资产(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维修配置等)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化管理固定资产。

        9. 在“基层党建有短板弱项”方面

        (20)基层党组织不健全。如,机关党总支未及时换届。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机关党总支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委员班子,加强对机关党总支工作的管理。二是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机关一支部换届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班子。三是召开机关第一党支部支委会,明确了5名支委成员分工,加强了对支部工作的管理。

        (2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如,机关一支部2020-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均存在党员自我批评后,其他党员未逐一发表批评意见,且存在以建议代替批评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并印发《中共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会议主题、检视材料、整改方案等内容进行明确。二是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上级要求,机关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机关党组书记认真审核民主生活会材料,确保会议质量。三是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前认真组织学习相关要求,会上作好提示提醒,党员同志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效果。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未出现以表扬、建议代替批评等情况。

        (22)党费收缴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如,2022年1月-2024年9月机关二支部仅召开支委会议9次。

        整改情况:一是于3月12日,机关第二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费收缴相关要求,按标准按月足额收缴党费。二是机关党总支加强对机关支部的指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收缴等制度。三是机关党支部制定2025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职责,会前广泛收集意见确定议题,认真准备党课,提升“三会一课”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基层党组织生活规范有序、保质保量。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止目前,还有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方面

        (1)党内教育开展不扎实。如,2022年、2023年县委要求到村开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指示精神(不少于4场)的宣讲,机关党组书记作为复兴镇宣讲牵头人,截至2024年9月,未安排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将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推进宜宾南部区域中心城市决策部署各项重点工作作为2025年度重点监督事项纳入具体工作,制定出台《2025年度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县委宣讲要求,已制定“党建引领聚合力,产业共建促振兴”活动方案,组织机关第一支部全体党员到对口联系村党支部开展支部共建活动,开展理论宣讲。

        2. 在“履行职责使命不充分”方面

        (2)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有待完善,部分联络站建设滞后、管理不规范、活动组织少,作用发挥不充分。如,人大代表参与活动不积极,部分县人大代表不清楚自己所属活动站也未到原选区参加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并印发《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的通知》,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行权提供指导,推动提升人大工作整体质效。二是开展了全县的述职评议工作,参与述职的县人大代表88名,镇人大代表335名。三是2025年一季度,各镇人大依托代表联络站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小组活动15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1. 在“巡察整改不彻底”方面

        (3)2020年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提前签考勤”“机关办公场所未见对党建文化和廉政文化宣传的相关设施”“内控管理机制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如,机关办公楼廉政文化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并实施了机关办公楼廉政文化提升方案,在党员活动室等增加廉政文化元素,营造廉洁氛围。二是利用职工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和底线思维。

        三、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机关党组将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增强向心力凝聚力;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党建引领基础。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机关党组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查找体制机制上的“症结”,以自我革命的勇气,进一步完善管人管事管权长效机制,巩固问题整改成果。持续加强检查督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三)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机关党组将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工作任务。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

        (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机关党组将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人大机关主责主业结合起来,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个机关”要求,履行好县人大常委会的参谋助手职责,在依法监督、议案建议办理、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推进民生实事票决制等工作中做新做实做出成效,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