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举行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1月18日高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下旬在高县庆符镇希尔顿惠庭酒店举行。建议会议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高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高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高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高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高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高县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和决定高县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
八、审议关于设立高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九、选举及决定事项。